“錢寶系”案件集資參與人資金清退公告
- 發文字號
- 索引號
- 11410404MB0Q071344/2023-00011
- 發布日期
- 2023-04-03
- 主題分類
- 公告公示
- 體裁分類
- 服務對象
- 全社會
被告人張小雷犯集資詐騙罪一案(以下簡稱“錢寶系”案件)涉財產部分,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執行后,依法有序推進資產處置、資金歸集、信息登記核實等重點工作。為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資產處置進度和信息登記核實情況,對已歸集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首次清退,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退時間
本次資金清退自2023年4月3日開始。
二、清退對象
本次資金清退的對象為在首次信息登記核實階段完成損失確認的受損集資參與人(包括由代理人代為完成損失確認的受損集資參與人、集資參與人的繼承人)。
未在“錢寶案”案件信息登記核實系統注冊的受損集資參與人,以及雖已注冊、但未完成損失確認的受損集資參與人,因不具備清退條件,暫不列入首次資金清退范圍,相應權益予以保留。后續處理時間和方式本院另行公告。
三、清退金額
本次資金清退由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受損金額和現已歸集到位的資金確定統一清退比例。集資參與人的具體清退金額以其在信息登記核實期間確認的損失金額乘以清退比例確定。
四、清退方式
本次資金清退采取開立定活兩便存單(電子版)或匯款方式進行,由中國工商銀行協助完成。具體如下:
1、集資參與人本人參與信息登記核實的,清退款項將通過開立定活兩便存單(50元以上,含50元)或匯款方式(50元以下)清退至其在微信小程序登記的收款賬戶內。
2、集資參與人通過代理人參與信息登記核實的,清退款項將通過匯款方式清退至在微信小程序中登記的集資參與人本人收款賬戶內。
3、集資參與人的繼承人參與信息登記核實的,清退款項將通過以繼承人名義開立的定活兩便存單(電子版)(50元以上,含50元)或匯款方式(50元以下)清退至繼承人在微信小程序中登記的收款賬戶內。
如集資參與人存在多名繼承人的,由參與本次信息登記核實的繼承人代為保管清退資金并與其他繼承人自行協商清退資金的分配,本案資金清退不涉及對集資參與人相關遺產的分配。
五、特別提示
1、本案查封、扣押的資產已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處置變現的,全部納入清退資金范圍,依照確定的統一清退比例進行清退。
2、因本案采用匯款及開立定活兩便存單(電子版)的方式進行資金清退,人民法院不設立線下資金清退窗口。領取清退資金相關注意事項,以及因集資參與人提供的賬戶信息錯誤、狀態異?;蚬δ芟拗频仍虿捎锰厥夥绞教幚淼?,詳見公告附件《案款領取說明》。
3、因資金清退工作涉及人數較多,清退款項到賬時間會有區別,具體到賬時間以資金清退成功短信通知為準。
4、需前往銀行營業網點領取款項的,為提高效率,避免等待時間過長,建議錯峰前往。
5、集資參與人應注意防范電話詐騙,人民法院不會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資參與人提供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等個人信息,不會提出轉賬、驗資、交費等要求。
6、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干擾清退工作、損害集資參與人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目前尚有部分資產未能處置變現,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大相關工作力度,并根據后續工作進度,適時開展下一步資金清退工作。
特此公告。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