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石龍區財政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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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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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頂山市石龍區財政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
序號 | 事項 名稱 | 抽查依據 | 抽查對象 | 抽查內容 | 抽查 主體 | 抽查 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頻次 | 備注 |
1 | 對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審批事項的監管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8號) | 市場 主體 | 代理記賬機構是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制度 | 財政局 | 現場 檢查 | 100%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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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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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市場主體 |
3 | 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的監管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有關制度辦法和規范性文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 代理 機構 | 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代理機構執業行為、營商環境政策執行情況等 | 財政局 | 現場檢查 | 10%—30% | 1—2次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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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對金融企業資產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管 | 《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等文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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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市場主體 |
5 | 對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信息的監管 | 《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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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市場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