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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龍區趙嶺學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
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蔓延,及時處置與校園疫情防控有關的突發事件,確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秩序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的各項部署要求,按照“依法科學、安全有序”的原則,充分發揮校園安保應急工作職能,及時處置各類與校園疫情防控有關的突發事件,堅決維護學校秩序穩定。
二、處置原則
堅持疫情防控壓倒一切的原則,堅決阻止病毒進校園。對出現不服從校園管理,強行闖卡、無理糾纏等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力爭做到及時控制,果斷處置,盡快平息,消滅在萌芽之中,解決在校園之外。
(一)預防為主。進一步加強門衛值班值勤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熟練掌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升發現和解決可能引發事端的能力,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誤誘發突發事件。對發現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要立即報告負責領導和值班干部。
(二)正確判斷。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區分行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當,防止因處置不當導致矛盾激化。對參加人數較多的突發事件,要堅持教育,爭取多數的原則,嚴密控制少數策劃煽動鬧事的首要分子、幕后指揮者,保留相關證據,為有關部門后期處理提供依據。
(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門衛值班值勤負責人應采取堅決果斷措施,迅速報告值班領導,并派出得力人員協調處置,決不能讓事態擴大和蔓延,力爭將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說服教育。處置應急突發事件要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盡量通過教育、說服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三、工作任務
(一)處置與校園疫情防控有關的突發事件。在學校工作人員履行疫情防控工作時,若發現不聽從指揮,強行闖卡、拒戴口罩、故意阻攔學生通道的人員和行為,學校工作人員首先要進行提醒和規勸,提醒和規勸無效后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維護學校秩序穩定。
(二)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和組織疫情處置工作;對有關事項作出決策;督促各相關應急處置職能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對各職能小組的工作進行指導,對其負責;向上協調社會資源等。
1、組織協調組。
組長:張紅顯
成員:梁翠翠
職責:負責具體指揮、組織疫情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協助各相關應急處置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負責部門、單位來人接待工作。
2、緊急救護組。
組長:劉 會
成員:王萬歷
職責:負責對師生身體狀況(體溫)檢測,第一時間隔離和看護疑似發病師生;檢查學生身心狀況、進行臨時防護;及時聯系家長和醫療機構,協助將發病師生盡快運送到規定的醫療機構。
3、通訊聯絡組。
組長:張冬冬
成員:茹 提
職責:負責對內對外的通訊聯絡、信息收集、起草事件報告;按時向上級報告和續報情況,做好新聞單位的接待、采訪工作以及發布信息通稿。
4、后勤保障組。
組長:王艷霞
成員:葉 曉
職責:負責處置安全事件過程中的車輛保障、接待、通訊設施、安保設施等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的采購、維護秩序、協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5、家長接待組。
組長:閆亞娟
成員:張秋鴿
職責:做好對發病學生家長及教職工家屬的接待、安撫、慰問和思想工作。
四、處置措施
學校一旦發現學生、教職員工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類似癥狀,要立即啟動一級應急機制,進行應急處置。
(一)學生突發疫情應急措施
第一步:在校期間通過體溫監測、即時報告、日常觀察等辦法,如發現學生出現類似癥狀,要第一時間報告校長或值班領導,并由緊急救護組專人將該學生帶到隔離室與其他師生分離。
第二步:學校負責人將突發情況,第一時間上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撥打電話“120”)和教體局,等候處置意見。
第三步:學校立即對該生所在班級進行封閉管理或帶到隔離區進行集體隔離。
第四步:對出現癥狀的學生及其家長進行問詢,是否去過中高風險地區或者與這些地區歸來人員有過接觸史以及發熱或疑似病狀的情況。
第五步: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或“120”急救車將癥狀學生帶離后,學校及時通知家長,并簡述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詳細地址,協調家長與相關醫療部門聯系以求妥善處置。
第六步:學校對出現癥狀學生的活動區域和場所進行消毒通風,同時按照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第七步:學校對出現癥狀學生的班級做進一步安排,例如:安排該班與其他班級錯時上下課,暫停該班學生與其他人員接觸,進行進一步檢查和問詢并做好情況記錄。
第八步:學校接到疫情防控指揮部反饋的確診信息,積極配合疫情防控指揮部,做好停課、隔離、全面消毒等工作。
第九步:做好教師和學生的教育工作,穩定師生及家長情緒。同時安排好隔離學生或隔離期間的停課不停學工作。
(二)教師突發疫情應急措施
第一步:在校期間通過體溫監測、即時報告、日常觀察等辦法,如發現教師出現類似癥狀,要第一時間報告校長或值班教師,并由緊急救護組專人將該教師帶到隔離室與其他師生分離。
第二步:學校負責人將突發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撥打電話“120”)和教體局,等候處置意見。
第三步:學校立即對該教師所在班級進行封閉管理,進行集體隔離。
第四步:疫情防控指揮部或“120”急救車將癥狀教師帶離后,學校要及時通知其家屬,并簡述情況和教師被送往的醫院詳細地址,協調家屬與相關醫療部門聯系以求妥善處置。
第五步:學校對出現癥狀教師的活動區域和場所進行消毒通風,同時按照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第六步:學校對出現癥狀教師的班級做進一步安排,例如:安排該教師所在班級與其他班級錯時上下課,暫停該班學生與其他人員接觸;同時,對其接觸的其他教師也進行隔離觀察,做好進一步檢查、問詢、記錄等工作。
第七步:學校接到疫情防控指揮部反饋的確診信息,積極配合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做好停課、隔離、全面消毒等工作。
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強化責任意識,認真落實教體系統疫情防控工作職責。對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擴散和惡劣社會影響的,嚴肅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