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關于迅速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該《通知》的依據
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迅速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辦明電 〔2022〕46號)要求,《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迅速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平政辦明電[2022]6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二、起草意圖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陽“11·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災事故教訓,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迅速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辦明電 〔2022〕46號)要求。區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底在全區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排查范圍為同一時間容納30人以上,從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特別是倉儲與廠房合用的場所,以及產業聚集區、工業園區內一個標準廠房由多個企業合租合用的儲存、生產共用場所;幫扶車間。區消防大隊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通知。
三、起草主要內容
嚴格建筑防火要求、嚴格消防設施設置、嚴格火源電源管控、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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