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1年1月29日印發了《石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龍區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一、文件制定必要性及目的
為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促進資源回收利用,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二、文件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6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4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126號)。
三、征求意見情況
為使本《通知》內容全面、可操作,征求了區政府相關部門意見。通過了區政府辦公室的審核。
四、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情況
無重大分歧。
五、文件施行日期
該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相關文件:平頂山市石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龍區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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