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0年12月17日印發了《平頂山市石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森林石龍生態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一、文件制定必要性及目的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河南時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實施國土綠化提速行動建設森林平頂山的決策部署,確保完成森林平頂山建設各項任務,維護森林生態安全,推進石龍區林業現代化建設。對2021年的森林石龍生態建設作出全面安排,建立常態化生態建設保障措施。
二、文件制定依據
依據平頂山市9月10日、全國12月2日國土綠化工作會議精神。
三、征求意見情況
為使本《通知》內容全面、可操作,征求了各街道、區政府相關部門意見。通過了區政府辦公室的審核。
四、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情況
無重大分歧。
五、文件施行日期
該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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