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除需要乘坐火車通勤上學的學生和承運人同意在旅途中監護的兒童外,承運人一般不接受未滿14周歲的兒童單獨旅行。
隨同成年人乘坐火車的兒童,年滿6周歲且未滿14周歲的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年滿14周歲,應購買全價票。 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費攜帶一名未滿6周歲且不單獨占用席位的兒童乘車,超過一名時,超過人數應購買兒童優惠票兒童年齡按乘車日期計算。 注意:兒童優惠票的乘車日期、車次及席別應與同行成年人所持車票相同,其到站不得遠于成年人車票的到站。 兒童優惠票可享受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的優惠,兒童優惠票票價按相應客票和附加票公布票價的50%計算。
根據今年1月1日新版《鐵路旅客運輸規程》,隨同成年人乘車的兒童,年滿6周歲且未滿14周歲的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兒童優惠票須使用兒童本人的身份信息購買。相應的,持兒童優惠票的兒童旅客進站時應出示本人的身份證明,通過實名制核驗、檢票閘機檢票進站。 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費攜帶一名未滿6周歲且不單獨占用席位的兒童乘車。攜帶免費乘車兒童時應向鐵路運輸企業提前申明,可在鐵路12306APP、自助售取機、人工售票窗口進行免費乘車兒童申報操作,購票申明時使用的兒童有效身份證件就是孩子的乘車憑證。
忘記攜帶兒童有效證件或者兒童有效身份證件丟失的,需要在車站公安制證口或者自助售取票機辦理臨時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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