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龍區:工傷索賠起糾紛 高效調解促賠償
“沒想到這么快就解決了我的煩心事,你們的調解保障了我們的合法權益,太感謝你們了!”10月31日上午,魯山縣倉頭鄉務工群眾李秋杰拿著簽過字的《勞動爭議調解協議書》,感激地對石龍區人社局工作人員和該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調解員說。
據了解,李秋杰之前在石龍區某煤業有限公司當掘進工。今年7月18日,其在工作期間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多處骨折,當天被送到寶豐縣人民醫院治療。李秋杰出院后,多次與公司協商賠償事宜,但因雙方在賠償數額上產生分歧,一直沒有拿到賠償金。石龍區區人社局收到李秋杰關于申請工傷賠償的訴求后,迅速行動,依法依規介入調查,詳細了解案情。
由于此事關乎農民工權益保護,同時也考慮到案件可能會對被告生產經營造成影響,石龍區人社局采用“訴前調解+賠償確認”的模式,在征求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后,工作人員詳細了解各方訴求和爭議焦點,與雙方當事人分析利弊,釋法明理,撫慰情緒。最終,雙方當事人現場簽訂了調解協議書,工傷賠償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近年來,隨著勞動者法律意識增強,勞動爭議案件數量持續增長,新情況、新問題增多。石龍區人社局調解仲裁機構堅持“調解為主、裁決為輔”理念,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針對復雜且矛盾糾紛突出的案件,調解仲裁機構第一時間聯合區法院開展案件調解先行,多措并舉,服務群眾。針對訴求較少、證據明確的案件,先通過電話聯系當事人,全面了解案情,溝通調解意愿,根據調解意愿直接電話調解或約雙方到現場進行調解。調解完成的案件當庭出具調解書,真正實現了仲裁雙方當事人“只跑一次腿”。
今年以來,石龍區人社局共成功調解案件42起。“通過仲裁員和調解員的共同努力,許多勞動人事爭議得到了圓滿解決,有效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企業正常經營秩序,有力促進了轄區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石龍區人社局局長王軍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