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 | 工傷索賠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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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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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么快就解決了我的煩心事,太感謝了!”近日,家住魯山縣倉頭鄉的務工群眾李秋杰拿著《勞動爭議調解協議書》,對石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和該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調解員說。
據了解,李秋杰曾在某煤業公司工作,7月18日,其在工作期間遭受意外傷害,受傷當天被送到寶豐縣人民醫院治療。李秋杰出院后,多次與該公司協商賠償事宜,但在賠償數額上雙方產生分歧,故一直沒有拿到賠償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李秋杰關于申請工傷賠償的訴求后,依法依規介入調查。
石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采用“訴前調解+賠償確認”的模式,在征求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后,工作人員詳細了解各方訴求和爭議焦點,釋法明理,撫慰情緒。最終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
近年來,石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解仲裁機構堅持“調解為主、裁決為輔”的理念,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針對復雜且矛盾糾紛突出的案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解仲裁機構第一時間聯合區法院開展案件調解,多措并舉。針對訴求少、證據明確的案件,根據調解意愿直接電話調解或約雙方到現場調解,調解完成的案件當場出具調解書,實現了仲裁雙方當事人“只跑一次腿”。
今年以來,石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成功調解勞資糾紛、工傷賠償等案件42起。(記者閆增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