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并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重點稅源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上級重大決策及工作部署情況的督辦督查。
(十二)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邢亞光 黨委書記、局長
岳文涵 黨委委員、副局長
孟瀾博 黨委委員、副局長
唐亞羅 黨委書記、副局長
樊曉娟 黨委書記、副局長
袁亮 黨委書記、紀檢組組長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等工作。統籌稅收宣傳工作。
法制股。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關稅種、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綜合性政策文件;承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承擔稅務行政復議、行政應訟工作。
稅政一股。負責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征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增值稅發票管理。
稅政二股。負責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對企業所得稅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對個人所得稅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等征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資源稅、環境保護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和煙葉稅等征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股。負責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納稅服務股。負責納稅服務工作;參與稅收宣傳工作。
征收管理股。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工作。
財務管理股。負責組織實施預決算、基建、會計核算、財務內控和政府采購、固定資產等工作。
組織人事股。負責組織實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隊伍建設;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干部考核、勞動工資等工作。
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股)。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黨群工作。統籌和指導系統黨群工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和指導系統巡察工作。
黨委紀檢組。負責承擔黨的紀律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