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2021〕58號 關于轉發(fā)《河南省民政廳等16部門關于印發(fā)(河南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認定辦法)的通知》的通知.pdf
版權所有:平頂山市石龍區(qū)人民政府 主辦單位:平頂山市石龍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聯系方式:0375—7130007
網站標識碼:4104040002 ICP證號:豫ICP備09002732號-1 公安備案: 豫公網安備 410404020000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