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院服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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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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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院因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無法診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 由主管醫師提出,科主任同意,上報醫務科,并由主管醫生與轉入醫院聯系,征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轉院。
2、轉院時須同時辦好費用結算,有關手續與出院相同。
3、轉院必須嚴格掌握指征,重癥病人轉院,應和病人家屬充分溝通, 必要時應由轉出醫護人員護送,并與被轉醫院有關人員做好交接手續。
4、轉院時由住院醫師寫好詳細病情及治療經過隨病人轉出,也可按照相關規定 復印帶走部分病歷資料,不得將原始病歷帶走。
5、因各種原因主動要求轉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屬或單位自行聯系解決,按自動出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