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宣傳、貫徹實施好《河南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對《辦法》進行如下解讀:
一、制定的背景
殘疾預防是減少殘疾發生,控制殘疾發展,保障殘疾人基本權利,保護人民健康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一項社會戰略。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我省積極發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事業,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也面臨不少亟待提升的薄弱環節:殘疾預防意識淡薄,重治療、輕預防現象依然存在;工作體制機制不夠健全,協作配合有待加強;康復資源總量不足、質量不高,難以滿足殘疾人需求等。2017年,國務院頒布了《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從立法層面對發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事業提出了新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條例》,解決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2019年,省政府將《河南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管理辦法》列為省政府規章年度立法計劃。2020年2月26日,省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河南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管理辦法(草案)》。
二、《辦法》主要內容和重點解決的問題
《辦法》共7章39條,包括總則、殘疾預防、康復服務、保障措施、康復機構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其中,重點解決了以下問題:
一是健全殘疾預防工作體系。為加強殘疾預防工作,減少殘疾的發生,《辦法》對國務院《條例》進行細化規定,第十一條至第十八條,分別針對遺傳、疾病、工傷、職業病、交通事故、有毒有害食品、藥物、環境污染、災害及次生災害、意外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提出具體管理措施,明確相關部門管理職責,建立了完備的殘疾預防工作體系。
二是增加康復服務有效供給。針對殘疾康復服務資源不足、質量不高的問題,《辦法》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殘疾人數量、分布狀況以及康復需求等情況,制定殘疾人康復機構設置規劃,鼓勵社會力量采取多種形式舉辦康復機構,同時對康復機構進行規范管理;第二十二條規定,加強殘疾人社區康復,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項目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范圍,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條規定,康復服務機構依法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和資金、設施設備、土地使用方面的政策支持,對康復輔助器具的研發、推廣和應用也依法給予相應稅收優惠和政策支持;第三十一條規定了加強殘疾人康復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問題。
三是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康復對于殘疾兒童意義重大,為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開展殘疾兒童康復工作,實行康復與教育相結合;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對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進行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提供救助,并逐步實現免費提供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范圍。
四是完善殘疾人福利補貼制度。結合國家和我省現有的政策措施,《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全面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按照規定開展補貼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提高補貼標準、擴大補貼范圍;通過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基本型輔助器具配置給予補貼。
河南省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管理辦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