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人民路街道辦事處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信息
1.本單位機構名稱、職能、辦公電話、辦公時間、辦公地址等;
2.領導班子成員的姓名、職務、工作分工等;
3.本單位內(下)設機構的名稱、職能等。
(二)公文法規
1.正式文本:本單位負責或參與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府及本單位制發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公文(包括本單位發布的需要社會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讀:本單位制發公文的背景介紹、重點說明、相關文件、問題解答等。
(三)其他服務事項(除行政許可以外的事項)
本單位職能范圍內所有其他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時限,所需提交的相關材料、表格、收費標準,以及具體辦事服務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理時間、咨詢投訴渠道等。
(四)民生信息
1.本單位負責或參與的區政府實事項目的立項、工作進度、辦理結果等。
2.本單位負責或參與的鄉村振興、信訪穩定、社會保障、民師補貼、平安建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3.本單位主管的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五)社會管理
1.本單位主管的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情況。
2.本單位主管的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3.本單位負責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4.本單位負責的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的監督檢查情況。
(六)其他
本單位職能范圍內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七)工作動態
1.記載辦事處的日常工作;
2.作為對外宣傳的一個主窗口;
3.本機關定時或不定時發布工作信息。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條例》第19條、第20條、第21條規定需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據《條例》規定,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1.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
2.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3.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
5.行政查詢信息。
6.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黨工委辦事處及辦公室層面信息,本機關將主要通過以下方式主動公開。
1.線上公開:石龍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網址:qhtouzi.com
2.線下公開: 石龍區人民路街道辦事處公示欄
辦公地址:平頂山市石龍區昌茂大道29號
辦公電話:0375-7069680(工作日)
3.石龍區人民路街道辦事處政務微信“石龍區人民路街道辦事處”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工作機構:石龍區人民路街道辦事處具體承辦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1.辦公地址:平頂山市石龍區昌茂大道29號
2.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8:00-12:00;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法定節假日除外
3.辦公電話:0375-7069680;郵政編碼:467045;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本郵箱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咨詢及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請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時,應當向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根據《條例》精神,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一般不承擔為申請人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義務。
(一)受理機構:平頂山市石龍區人民路街道辦事處。辦公電話:0375-706968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本郵箱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咨詢及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通訊地址:平頂山市石龍區昌茂大道29號;郵政編碼:467045;辦公時間: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內容: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受理機關名稱。
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三)申請方式
1.信函申請。通過信函提出申請,應填寫《石龍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書面《申請表》可從石龍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只接收中國郵政寄件。
2.書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網頁申請。請登錄石龍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地方部門平臺鏈接-石龍區人民路街道辦事處-依申請公開”欄目提出申請,按照頁面提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
(四)申請答復
1.答復期限: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石龍區人民路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經補正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
2.答復說明: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按照所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有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并說明情況。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五)收費事宜:本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出合理范圍的,本行政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繳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從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重新計算。
(六)注意事項:
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收到申請時間。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形式進行的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